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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对平台经济再“亮剑” ! 强调平台自我规制

时间:2021-04-13 21:46:34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三部门对平台经济再“亮剑” ! 强调平台自我规制

会议要求“企业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体现了执法监管思路的转变,不仅是国家强制性规制,还强调平台自我规制、建立合规体系。

4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税务总局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在肯定平台经济积极作用同时,也指出了强迫“二选一”、“掐尖并购”、烧钱抢占“社区团购”、“大数据杀熟”、信息泄露等突出问题。

会议明确提出互联网平台企业要知敬畏守规矩,限期全面整改问题,建立平台经济新秩序。

近日来,持续的执法监管利剑挥向平台企业。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实施"二选一"垄断处罚,罚款数额高达182.28亿元。4月12日,上海市场监管局对上海英文外卖平台食派士“二选一”垄断行为罚款116.86万。

上海交通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何渊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强监管不等同限制平台经济的发展,加强监管是为了平台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任由平台经济野蛮生长并非良策。

此外,他认为,会议要求“企业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体现了执法监管思路的转变,不仅是国家强制性规制,还强调平台自我规制、建立合规体系,以此形成综合治理。

强迫“二选一”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根治

今天三部门的行政指导直指平台经济问题:强迫实施“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掐尖并购”、烧钱抢占“社区团购”市场、实施“大数据杀熟”、漠视假冒伪劣、信息泄露以及实施涉税违法行为等。并表示,“必须严肃整治”。

强迫实施“二选一”问题尤为突出,被着重“点”出。

会议称,强迫实施“二选一”是平台经济领域资本任性、无序扩张的突出反映,是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公然践踏和破坏。强迫实施“二选一”行为限制市场竞争,遏制创新发展,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危害极大,必须坚决根治。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聂辉华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二选一”存在的问题:对于商家而言是不公平竞争,原本针对不同电商平台,商家将制定不同的商业策略,如果只能选择在一家平台上卖货,会错过一个重要的销售平台。

如果大平台实施强制性“二选一”,供货商会被迫退出小平台,这也将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最终导致小平台被迫退出市场。长此以往,如果只剩一家大平台成为消费者的唯一选择,在没有竞争的状态下,平台的费用成本等可能会提高,最终损害消费者的权利。

电商领域的“二选一”争议已由来已久,近年来京东与阿里之间的隔空喊话到诉诸法院,每一步都会引发舆论关注。

在此次对阿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市场监管总局详细解答了对阿里“二选一”行为的认定。包括:对违反“二选一”要求的部分平台内经营者,采取了取消其促销活动期间资源支持的处罚手段;对部分未执行“二选一”要求的平台内经营者,调低其搜索权重,以示严厉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平台经济领域的“二选一”行为,之前在业内被诟病已久,但由于各种因素所限,一直未能明确定性及调查,此次反垄断风暴将有助于治理这一问题,净化市场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在阿里巨额罚款后,上海市场监管局对外卖平台食派士“二选一”垄断行为罚款116.86万。

何渊告诉记者,这表明了一种执法态度,对“二选一”行为的打击不仅限于平头巨头,而要对“二选一”垄断行为形成持续的、广泛的打击。

5个“严防”直指平台经济突出的垄断问题

此次会议强调,平台企业要做到“五个严防”和“五个确保”:严防资本无序扩张,确保经济社会安全;严防垄断失序,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严防技术扼杀,确保行业创新发展;严防规则算法滥用,确保各方合法权益;严防系统封闭,确保生态开放共享。

如何理解这次提出的五个“严防”?

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列为2021年经济工作中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今年3月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又提出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并特别指出要“反对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此次提出的严防资本无序扩张、严防垄断失序,是重申中央定下的平台经济监管基调。

“高层已经认识到,互联网平台的一些垄断现象已对我国的整体经济运行产生了影响,亟需发挥《反垄断法》的作用予以纠正。自2020年底至今的一系列执法工作也是基于这一基调进行的。”他说。

而“严防技术扼杀、严防规则算法滥用、严防系统封闭”,则分别聚焦了平台经济领域几大突出的垄断问题。

邓志松分析称,“严防技术扼杀”着眼于平台与技术间的紧密关系,强调发挥反垄断在保障创新方面的作用。“平台经济肩负着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技术变革的任务。然而在另一个面向,技术使得企业市场力量激增,平台对技术的独占容易给市场竞争和科技创新带来负面影响。”

第四个“严防”则着眼于算法规制。邓志松称,技术和算法是联网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互联网平台相关竞争普遍通过技术和算法进行,其中不乏公众耳熟能详的涉嫌垄断行为,包括“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算法共谋”等。

赵占领认为,规则算法滥用可能涉及到平台利用算法操纵自然搜索结果,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既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

对于系统封闭的问题,这次会议也被纳入“严防”序列。“大型互联网平台拥有大量用户,掌握着大量的数据,如果平台拒绝开放端口、共享数据,不仅可能给消费者造成不便,也可能为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造成较高的壁垒。”邓志松解释称。

此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特别针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拒绝交易的行为做出了规制,并写入了“必需设施”这一较为先进的理论。邓志松认为,这也体现了在平台经济领域营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共享平台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

何渊认为,明确“五个严防”、“五个确保”,是政府划定的红线,同时,平台要启动自我规制、自检自查,接受社会监督,一旦逾越红线,将从严从重处罚。

执法监管强调平台自我规制

会议给各平台企业列出了整改时间表:各平台企业要在一个月内全面自检自查,逐项彻底整改。整改期后再有发现平台企业强迫实施“二选一”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何渊告诉记者,这一要求体现了执法监管思路的转变,不仅是国家强制性规制,还强调平台自我规制,以此形成综合治理。

正如上述提到的“五个严防”、“五个确保”,以及会议提到的强迫“二选一”、“掐尖并购”、烧钱抢占“社区团购”、“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何渊认为,这反映出当下的执法逻辑为:政府划定红线,平台做好自我约束、建设合规体系,政府事后采取监管措施,一旦违反监管红线,便会启动国家强制力进行规制,比如高额罚款等,对平台企业形成威慑力。

“如果像之前一样运动式执法,这阵风过去了,企业就会自我放松,很难形成持续治理。”他说。

平台企业不同于传统企业,对数据大量的掌握、对平台商户的掌控权更大。何渊认为,这也意味着,平台要承担相关的义务,担负起“守门人”的责任。

他强调,“守门人”不仅有法律上义务,还有道德上的义务。比如巨头进场“社区团购”,影响了菜农生计,“大数据杀熟”则侵害消费者利益。平台“守门人”责任不仅局限于平台自身的商户,而是意味着更广泛的社会责任。

平台经济未来何去何从

从去年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出现“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提法;此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反垄断重点任务多次提及平台企业;今年,“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对平台经济的约束趋严。

赵占领称,之前十几年,反垄断执法机构已在很多行业开展过反垄断的调查及处罚,但是从未提高到这一高度。

工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完成业务收入12838亿元,同比增长12.5%。互联网平台服务收入增长平稳,2020年实现业务收入4289亿元,同比增长14.8%。

面对体量庞大的平台经济,如何规范约束,保证其健康发展呢?

此次会议强调,加强对平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规范治理,并不意味着国家支持和鼓励平台经济的态度有所改变。而是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尊重平台经济发展规律,进一步发挥平台经济的重要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和谐的平台经济新秩序,推动实现平台企业更加充满活力、线上消费更加便捷优质,平台经济更加繁荣有序。

何渊认为,强监管不等同限制平台经济的发展。加强监管是为了平台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任由平台经济野蛮生长并非良策,此前的野蛮生长也留下了很多后遗症。加强监管恰好反映了国家对平台经济的重视,将其视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目前采取的监管措施在必要范围内,并且通过确立平台主体责任,建立‘平台自我约束+政府强监管’的模式,可以对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持续监管。”

(作者:王俊,张雅婷 编辑:周上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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