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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亿!ST康美集体诉讼基本定局,律师:或成A股涉案金额最高投资者维权案

时间:2021-03-31 19:47:26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200亿!ST康美集体诉讼基本定局,律师:或成A股涉案金额最高投资者维权案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李昊

近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后称投服中心)发布接受ST康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投资者委托的说明,现公开接受ST康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投资者委托。

根据证监会认定的ST康美违法事实,公司2016年至2018年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利润、货币资金,虚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投资性房地产,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一纸说明安顿了数十万股东的心。针对此事,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修蛟律师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ST康美集体诉讼基本已成定局。“只要凑齐50人,即可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进行裁定。而目前,投服中心、法院、公司均进行了公告,且投服中心也向适格股民发送短信,征集50人显然并不难。”

此前曾有律师对界面新闻表示,ST康美投资者索赔案是启动特别代表人诉讼(集体诉讼)很适合的一个案例。同时也有律师强调,集体诉讼的赔偿金额将是“天文数字”,ST康美或将成为A股有史以来涉案金额最高的投资者维权案件。

本次集体诉讼的推进,将对资本市场产生何种影响?

一方面,中小股民维权难度进一步降低。过去常规诉讼原则为“不告不理”:若不提出控告,法院不会去处理、公司不会赔偿。对中小股东来说,诉讼时间和金钱成本较高。而若进行集体诉讼,适格投资者可根据判决结果直接获赔,不再需要开庭审理。作为全国首例集体诉讼,其意义不容小觑。

另一方面,维权人数大幅增加。李修蛟表示,过去维权人数一般在适格股民的1%-3%之间,整体参与度较低。而在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情况下,根据“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原则,只要不声明退出的,在代表人诉讼判决后,适格股民均可通过判决结果来获得赔偿。“哪怕是整个过程中都不知道这个案件的适格获赔者,也能够顺利获得赔偿”。

股民索赔便利性提高,带来的是上市公司违法成本的大幅增加。

2018年四季度末直至2019年上半年末,ST康美股东人数均超过20万人。若平均索赔额在10万元左右,那么索赔金额将超过200亿元。对于目前市值100亿的ST康美来说,将是一笔天文数字。

此外,李修蛟还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目前ST康美索赔条件的争议较大。

根据投服中心说明,本次索赔投资者范围为“2017年4月20日(含)起至2018年10月15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入,并于2018年10月15日闭市后仍持有ST康美”的投资者。

图:投服中心对投资者范围的描述图:投服中心对投资者范围的描述

这一条件将众多投资者挡在了集体诉讼的大门外。数据显示,2018年9月30日ST康美有9.67万股东,到了2018年12月31日这一数字暴涨至22.06万,环比增加128.10%。

2018年10月中旬,市场对ST康美质疑的声音愈发加大。2018年10月16日,ST康美盘中跌停,次日再度闪崩跌停。尽管如此,还是有许多投资者顶着风险“炒退”、“炒差”,低价买入ST康美。自2018年10月16日ST康美造假被市场怀疑,至2018年12月28日证监会发布“立案调查”公告的这段时间内,ST康美换手率高达122.40%,股价大跌56.74%。

在这两个月时间内买入ST康美的投资者,由于不符合集体诉讼要求,无法通过集体诉讼获赔。

而ST康美也于2018年10月26日发布澄清说明:“不涉及康美药业股票内幕交易,不存在操纵康美药业股价的情况”。公司针对媒体报道的辟谣,给出了一颗假的“定心丸”。ST康美持续造假的恶劣行为,又蒙骗了部分投资者买入。

图:ST康美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说明图:ST康美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说明

李修蛟向界面新闻记者说明,“来我们这边登记的投资者超过2000人,我们接受委托的大约在1000人左右。但其中很多投资者并不符合参与(集体诉讼)条件。”对此,事务所已向法院提交了部分材料,将单独进行诉讼,不参与代表人诉讼。

李修蛟认为,目前以2018年10月15日为揭露日,有可能对部分股民权益造成损害,将揭露日调整为立案调查日更加合理。但由于是全国首例,没有可参考的类似案件,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未来随着类似索赔案件增多,相关条例有望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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