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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监管”仍是银行业关键词,全年13张千万级罚单涉及这些违规高发区丨告别2020 ㉗

时间:2021-01-03 09:47:37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严监管”仍是银行业关键词,全年13张千万级罚单涉及这些违规高发区丨告别2020 ㉗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见习记者 | 曾仰琳

回望2020年,“严监管”仍是银行业关键词。

据界面新闻记者统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银保监会和各地银保监局针对银行业开出超900张罚单,处罚金额超过9.45亿元(注:罚单统计以作出处罚日期为准)。

其中,银保监会对银行及从业人员共罚款约4.62亿元,各地银保监局对银行以及从业人员共罚款约4.83亿元(注:统计不含各地银保监分局开出的罚单)。

“千万”级罚单共13张

从银保监局、各地银保监局开出的“千万”级罚单来看,共12家银行被罚,另外,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也在2020年开出1张“千万”级罚单。

13张罚款金额上千万的罚单涉及银行包括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襄阳分行、中信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北京银行以及交通银行温州分行,合计被罚约6.07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13张罚单中,2张罚单金额上亿。其中,民生银行领到全年罚款金额最大罚单,被没收违法所得296.47万元,罚款1,0486.47万元,罚没合计1,0782.94万元,作出处罚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浙商银行被罚款1,0120万元,作出处罚日期2020年7月13日。

2家银行为何领到“亿元”罚单?

银保监罚决字〔2020〕16号内容显示,浙商银行因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的规定,存在关联交易未经关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对上海分行理财业务授权混乱、通过保险资管计划协助他行将存放同业款项转为一般性存款、通过违规发售理财产品实现本行资产虚假出表、不良资产虚假出表等共计31项违法违规事实。

银保监罚决字〔2020〕43号内容显示,民生银行因30项违法违规事实,涉及为“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多名拟任高管人员及董事未经核准即履职、年报信息披露不真实、违规转让不良资产等方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一)、(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五条、第七十四条规定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另外,在“千万”级罚单中,引起较多关注的是对中国银行的行政处罚,该行因“原油宝”事件被罚款5050万元。

涉房、公司治理成违规高发区

在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中,涉及的业务包括存贷业务、同业业务、理财业务、涉房业务、公司治理等多方面。

其中,银行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仍是2020年监管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从银行被处罚的违规行为可以发现,个人贷款资金、对公贷款资金、理财资金、同业资金等均存在违规流向房地产的现象。

据界面新闻记者统计,在上述13张罚金超过千万的罚单中,就有8家银行的违规行为涉及房地产领域。

“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可以说,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近期发表的《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一文中指出,房地产与金融业深度关联。

早在2020年1月初,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银行保险机构要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的银行罚单中,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内控管理是也是监管尤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此前部分暴露了较大风险的银行机构,在公司治理方面均存在严重漏洞。

在“千万”级罚单中,较为典型的案例是交通银行温州分行,该行因内控管理严重缺失、客户经理利用职务便利办理虚假抵押贷款,被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2820万元,作出处罚日期是2020年11月3日。

“低效的公司治理确实是当前我国银行保险机构尤其是诸多中小机构风险事件的主要根源。”2020年12月31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强调。

当前,公司治理问题已经引起监管的重视。据了解,针对当前公司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2020年银保监会主要开展了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发布《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系统提出了三年内公司治理监管和改革的蓝图,按照标本兼治、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规划各项重点工作。

二是加速弥补公司治理监管制度短板。研究制定可供银行保险机构共同遵循的统一的公司治理准则。针对大股东行为、关联交易、薪酬扣回、董事监事履职评价等若干重点问题,分别制定专项监管规制。建立银行保险机构股权管理不良记录系统。

三是组织开展覆盖全部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的首次公司治理监管评估。从党的领导、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等8个维度进行综合评级,评级结果作为监管部门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四是开展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回头看”及“资本不实和股东不实”排查,覆盖4600余家法人机构,查处股权违规问题3000多个。分两批次向社会公开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47家股东名单。

(实习记者张艺璇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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