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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一文带你了解有哪些新变化

时间:2021-01-01 12:46:53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山东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一文带你了解有哪些新变化 来源:齐鲁壹点

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通知提出,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均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健全城镇社区(单位)集体户制度,户口登记在社区(单位)集体户且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依申请为其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

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城镇人员入乡返乡就业创业,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落户条件的,可在原籍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经常居住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

提升人口管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山东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以公安户籍信息为基础,持续丰富医保养老、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婚姻登记、住房保障等社会信息,统一对外提供共享服务,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建设,创新“一次办好”服务模式,实施流程再造,推进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纸化”“免填单”,实现全省“通迁、通办”。

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突出保基本、保重点,建立城镇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研究制定按照服务管理常住人口规模、结构、分布等配置公共资源的实现路径。创新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扩大应用范围,拓展服务功能,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统一纳入城镇服务管理范畴。

保障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合法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全面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与户籍登记脱钩。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流转相关权益,探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退出农户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资产股权的具体办法。

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户口迁徙制度

据山东省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部门权威解读,今年是《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收官之年,2020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居民凡在城镇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均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 。

为此,省公安厅在总结前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省委、省政府规划建设“一群两心三圈”(山东半岛城市群,济南、青岛中心城市和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一体化发展)新发展格局,制定了本轮改革方案。

此次改革全面放开放宽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取消落户城镇的其他附加条件和限制;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户口迁徙制度,“宜城则城、宜乡则乡”,解决农村人口进城落户最担心的过不好、回不去等顾虑;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快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应用,落实“一次办好”改革;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解决事关居住证持有人的城镇教育、创业就业、社会保障等“烦心事”“操心事”,切实增强对城镇认同感、归属感;保障进城落户人口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其进城落户后最牵挂的土地、最关心的权益问题。

从差别化落户条件到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此次改革与以往有哪些新的进展?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进行了梳理。

2014年下半年,《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布,按照《规划》要求,到 2020 年山东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2%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52%左右;山东将实施差异化的户口迁移政策,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限制,济南、青岛将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济南、青岛等城区人口300-500万的城市,将保持落户规模和节奏, 科学确定各类人才的落户条件,建立阶梯式落户通道。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对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的范围、年限等作出合理规定,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年限规定不得超过5年。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城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2018年8月,山东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全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近期工作要点》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成果,制定差别化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区域间转户籍通道,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

放开落户,大势所趋。2019年底,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间隔3个多月,2020年3月3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在醒目位置明确“济南、青岛中心城区尽快放开落户限制”。

今年5月济南发布《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于6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提供了六大落户途径。济南真正实现了“无门槛欢迎你”。这一次的放开力度有多大?用租房也能落户还不足以概括,来了就是济南人,也只说对了三分之二,因为,即便暂时不来,只要你愿意,在非驻济高校上学期间就可以落户济南。

12月14日,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将进一步放宽放开外来人口落户限制,放宽学历、技能人才落户条件,在青岛具有居住性质产权住房(含已网签)即可办理落户,同时在城区取消积分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县域三市落户,并鼓励举家迁徙和亲属投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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