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爱好者创业的站长之家 – 南方站长网
您的位置:首页 >访谈 >

破产法的温度|债委会主席获刑为哪般?

时间:2021-06-10 13:48:24 | 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破产法的温度|债委会主席获刑为哪般?

2021年5月7日,美国对冲基金大亨丹尼尔·卡门斯基(Daniel Kamensky)最终因破产相关的欺诈行为和违反信义义务,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满释放后还得监视居住6个月、科处罚金5.5万美元。

在美国破产界内外,卡门斯基可不是个小人物。卡门斯基早年毕业于乔治城大学法学院。他本来就是个“法二代”,他父亲是很有名的商法律师。卡门斯基现年48岁,曾在一家国际性律所做过多年破产律师,后来弃法从商,先是在雷曼兄弟做不良资产处置,后来在2016年组建对冲基金大理石岭资本(Marble Ridge Capital)。2020年初,大理石岭资本高峰时旗下资产总额近10亿美元,主要专注于不良资产投资,也是破产市场的常客,是华尔街投资行业一个活跃的实力派玩家。

卡门斯基的获刑,与其在美国奢侈品巨头尼曼百货(Neiman Marcus)破产案中的不当行为有关。2020年5月,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尼曼百货在德克萨斯破产法院启动第11章重整程序。在该破产程序启动之初,卡门斯基便代表大理石岭资本,作为最大的普通债权人加入官方的债权人委员会,并担任联合主席。

在美国,第11章重整程序中的官方债权人委员会,可是一个灸手可热的角色。从理念上来说,立法者认为重整程序最重要的利益相关方,除了债务人和担保债权人,就是普通债权人;前两者各有律师代理,又有股票或担保财产保障,而普通债权人往往很难形成合力,理论上的清偿率往往最低。因此,为强化普通债权人的利益保护,立法者在《美国破产法》中设定官方债权人委员会这一制度。

按照《美国破产法》第1102条,官方债权人委员会是第11章重整程序的标准配置,也是美国以债务人自行经营管理为主的重整体系下至关重要的参与方。官方债权人委员会通过由债权额最高的7名普通债权人基于自愿组成。而这7名普通债权人,则是由破产管理署从债务人提交的20名最大额债权人名册中,在充分考虑其履职意愿和代表性的基础上选定。官方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责十分广泛,而其核心职责是确保普通债权人的利益在重整计划制定及其他破产程序相关事项中得到充分体现,尽最大可能提高清偿率。为实现这一目标,官方债权人委员会可以随时与债务人展开谈判,也可以聘请专门的顾问或者其他专业人员为其出谋划策,其所有开销也都由债务人财产承担。

也正是因为如此,普通债权人一旦加入官方债权人委员会,就不仅仅代表着自身利益,而是对所有普通债权人都负有信义义务,必须要代表所有普通债权人的利益来参与破产程序。如果违反该义务,轻则被逐出官方债权人委员会,重则进监狱。卡门斯基在加入尼曼百货债权人委员会之初,明知其负担的信义义务。作为破产行业的老兵,他也深知违反该义务的后果。

那么,卡门斯基犯了什么错呢?

这得从尼曼百货的一笔交易谈起:尼曼百货在提出破产申请前,把旗下线上奢侈品零售商“我的特蕾莎”(MyTheresa)转让给了尼曼百货实际控制的另一个实体,而这个实体并未随尼曼百货一起进入破产程序。“我的特蕾莎”是尼曼旗下最有市场价值的资产,债权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笔欺诈性转让,属于破产程序启动前转移资产的行为,理应撤销。

为解决上述问题,在尼曼百货破产案中,官方债权人委员会与尼曼百货实际控制人展开了谈判。双方谈判的基调是,尼曼百货实际控制人让出部分“我的特蕾莎”股票,官方债权人委员会则不再坚持指控其欺诈性转移资产。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尼曼百货出资人同意让出1.4亿股。

但这些股票变现不易。考虑到部分普通债权人可能不愿意持有股票,而更青睐现金清偿方案,官方债权人委员会又制定了现金清偿计划:安排一家金融机构,来敞开收购普通债权人手中的“我的特蕾莎”股票。卡门斯基也和债权人委员会其他成员初步达成一致,由大理石岭资本作为收购方,每股出价0.2美元,初步预计共有6000万股。到此为止,一切都是在合法的框架内进行,他们也打算把该变现方案作为重整计划的一部分。2020年8月3日,法院就要召开听证会,双方快马加鞭,就想着赶在这个时间前完成谈判。

卡门斯基没有想到的是,几乎板上钉钉的合法交易,将成未成之际,碰上了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

2020年7月31日,卡门斯基获悉,总部设在纽约的投资银行杰弗里金融集团(Jefferies Financial Group Inc.)通知官方债权人委员会,他们有意按照每股0.3美元或者更高的价格,收购前述股份。这一出价,明显比卡门斯基的报价高。按照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则,普通债权人肯定需要把手中的股票卖给出价更高的买家,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其清偿利益的最大化。

卡门斯基着急了,立即掀起了一场狙击战。也就是在那天下午几个小时内,他的职业生涯遭遇了滑铁卢。

2020年7月31日下午,卡门斯基先是通过彭博社短信系统,给杰弗里金融集团的一个高级交易员发了条信息,告知其不要竞价;随后,他又分别给这位交易员和另一位分析师打电话。卡门斯基直截了当地告诉两位:他负责“我的特蕾莎”股票出售事宜,为此已付出350万美元的律师费,因此他认为大理石岭资本应享有排他性的购买权;另外,卡门斯基进一步指出,如果杰弗里金融集团不退出,他将利用官方债权人委员会联合主席的身份阻止杰弗里金融集团购买这些股票。卡门斯基还威胁说,大理石岭资本曾经是杰弗里金融集团的客户,但如果杰弗里金融集团一意孤行,大理石岭资本将不再与其做任何生意。

显然,卡门斯基的威胁发生作用了,杰弗里金融集团随即退出竞价。

如果故事就此打住,这可能只是个市场交易中黑吃黑的故事。但杰弗里金融集团基于其从业伦理,当即向官方债权人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和各个利益相关方,如实告知前因后果:其退出不是因为商业因素,而是因为卡门斯基作为他们的客户要求他们这么做。

当天晚上,卡门斯基就开始其掩盖计划。在与官方债权人委员会的法律顾问交涉时,大理石岭资本的律师改变了口吻,说卡门斯基没让他们退出竞价,而是提醒他们严肃认真地竞价。卡门斯基也着急了。当天晚上即联系前述交易员,试图与其统一口径。卡门斯基否认发生过前述对话,重复了大理石岭资本的说辞,说交易员有重大误解和错误。该交易员认为此举可能有违职业伦理,随即按下了电话的录音键。

在美国联邦调查局发布的调查报告中,卡门斯基在这通电话里,几乎声泪俱下:“您为什么跟他们那么说?”“您是否理解,我可能会进监狱?”“我求您告诉别人,这是个重大误解。好吧?我将邀请您竞价。”“这一切将会被送到检察官那里。如果您继续像刚才所说,我会被送进监狱……也许我应该入狱,但我求您别送我进去。”

2020年8月3日,美国破产管理署就此展开调查。随后,卡门斯基向美国破产管理署承认,前述电话是巨大的错误;大理石岭资本随即也辞去官方债权人委员会主席和成员身份,并决定在清算后彻底终结。9月3日,联邦调查局的侦探敲开了卡门斯基的家门,卡门斯基被捕。9月4日,德克萨斯破产法院批准了尼曼百货的重整计划。

2021年2月3日,卡门斯基决定认罪。5月7日,美国联邦法院判处卡门斯基有期徒刑6个月,另外还有6个月的监视居住和罚金5.5万美元。掐指算来,他的6个月刑期,已经过去整整一个月了。

卡门斯基的悲剧,十分值得我们深思。

我国2006年《企业破产法》在制订时,同样也规定了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我国《企业破产法》第7章第2节,用3个条款规定了债权人委员会的构成、职责和管理人报告事宜。当然,我国的债权人委员会制度,无论是其组成、角色和职责,和美国第11章重整中的官方债权人委员会制度差别甚大。相比之下,我国债权人委员会更像是债权人会议的常设机构,债委会成员更多代表着各个类型债权人的利益,而不仅仅是普通债权人的利益。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在2019年3月发布的《<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三)》中对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责和议事方式做了细化规定,但就现有规范和学术文献看,我国破产界同行还未充分意识到债委会成员的信义义务,债委会履职合格与否还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现行破产法和刑法设定的责任体系也还未顾及违反该信义义务的民事乃至刑事责任。但破产法的核心目标终究殊途同归,不管具体制度如何设计,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初衷应该是一致的,即应该服务于所有债权人的利益,而不是一己之私。卡门斯基案殷鉴未远,我国破产界同行也应引以为戒。

(作者陈夏红为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研究员)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