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爱好者创业的站长之家 – 南方站长网
您的位置:首页 >访谈 >

7月起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须召回

时间:2021-05-20 20:47:39 | 来源:新华网

原标题:7月起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须召回 来源:新华社微博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其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市场监管总局20日公布《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该规定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排放危害,是指因设计、生产缺陷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致使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机动车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的情形。(记者赵文君)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