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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报告|租车平台规定仅限租车人驾驶,否则保险无法理赔?

时间:2021-02-12 18:45:50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消费者报告|租车平台规定仅限租车人驾驶,否则保险无法理赔?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唐俊

即使经常租车的人,可能也很少留意到租车协议中的一个条款,驾驶人只能是租车人。

原女士就遇到这一问题。2月3日,原女士想要使用摩捷出行共享汽车,但自己没有下载“摩捷出行”APP,于是让有该APP的朋友帮忙扫码出行。由于冰雪路滑,该车发生追尾事故。

摩捷的工作人员到现场之后,要求该驾驶员先行垫付保险金额,等到认定书出来之后把钱还给驾驶员。驾驶员不同意保险需要先行垫付的说法,随后双方无法调解共同去交警大队签了认定书。摩捷工作人员还称,非本人驾驶需缴纳两千元罚款。

原女士称,摩捷工作人员多次致电扫码者,称如果不交罚款,将走法律诉讼程序,并影响扫码者的征信。

原女士认为这一规定不合理,是摩捷出行APP自行规定的“霸王条款”。“对驾驶员来说,由于水平高低不同,路程过长需要轮流驾驶等,不同情况下短暂换司机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摩捷强烈要求‘非本人驾驶罚款两千’,则应对该字句进行加粗或每次使用时弹框处理。”她对界面新闻说。

界面新闻注意到,神州租车、携程租车等主流平台均有类似规定。神州租车在服务合同中写到,“租赁车辆仅限乙方(租车人)驾驶使用”;携程租车规定,“车辆不可转借给承租人之外的他人使用”。有过海外租车经验的用户在旅游论坛发布消息称,国外租车平台也有类似规定。

但这些租车平台基本都是将该条款放在租车协议中,并未在租车页面明显提示。记者询问了多位经常租车的人士,均表示不知道有这一规定。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一则判决书涉及类似案例。一位消费者在易开租车平台上租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车祸,但当时的实际驾驶人并非租车人,为此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称已在租车合同中对此进行明确说明。

而实际上,除了与租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租车人还会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中规定,司机可以是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驾驶人。法院认为,指定驾驶人是指被保险人认可的、实际驾驶车辆的、取得驾驶证的自然人。也就是说,租车人指定的驾驶人也在保险范围之内。

在此案中,法院认为实际驾驶的租车人的朋友就是“指定的驾驶人”,最终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了保额之内的赔偿。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保险公司的机动车承租人责任保险条款,基本都明确司机可以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但大部分租车公司为了减小风险,额外加上“驾驶人必须是租车人”的限制条款。

对于这一规定,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对界面新闻分析表示,合同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约定“承租人和驾驶人必须一致,否则在保险理赔方面不予理赔的问题。”但是需要着重说明,提醒车辆承租人。

付建律师表示,在格式条款中,若约定的事项对合同相对方的消费者权利义务作出重大限制性、加重责任等约定,需要加重突出显示,并作出解释说明。若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上述案例判决中,法院也认为,虽然租车协议规定了“非保险人或其指定驾驶人驾驶租用机动车的”作为责任免除其中一项,但并没有突出显示该条款,保险公司未尽充分提示、明确说明义务。

法院认为,租车协议整体以黑体字标识,并无重点区分,协议中并不突出显示该限制条款。而且该租车平台只需点击同意协议,不需要点击协议具体内容即可租车的设计,根据一般生活经验,鲜有人一一阅读条款,往往习惯直接点击同意选项即使用,且即便点击进入协议界面,亦因条款众多、未作突出重点显示而跳跃进入使用操作界面。

春节假期到来,不少人群选择租车出行,需格外留意租车合同和保险合同中,关于驾驶人的规定,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后陷入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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