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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清初到民初

时间:2021-01-22 15:46:48 | 来源:《财经》新媒体

原标题: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清初到民初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以下简称“《华北》”)是黄宗智老师的代表作之一,自1985年付梓以来,美誉流播海内外学术圈,影响则及于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种不同学科,逾30余年而不衰。可以说《华北》已成为研究中国问题的具备范式引领意义的重要著作。

《华北》的核心观点是:自清初到20世纪30年代,华北平原(冀-鲁西北)农村,在人口压力(导致农业经营内卷化)和阶级分化(源自商业性农业发展,导向进一步的社会分化)的交互作用下,形成贫农经济和小农的“半无产化”,从而导致农业经济和生产力无法达成质性突破,不仅未能向资本主义农业转变,反而陷入长期停滞;资本主义国家的入侵和世界经济的波及,也未能改变华北农村的这一内在发展趋势,只是加速了这一发展路径。

《华北》之概览

贯穿于书中的两条最重要线索便是人口压力和阶级分化。在此线索指引下,作者致力于将经验与理论相连接,坚守“从史实到概念再回到史实的程序”,刻意避开“为模式而模式”和“以论代史”的研究倾向。这种严谨的学术态度,令一代代后辈学者获益良多。

本书采用了一种综合性、多元化的研究方法:综合形式主义、实体主义、马克思主义等不同学术流派、学术传统的研究视角,不株守单一观点;从史学研究的时限范围来看,打通清代史研究与现代史研究的区隔。在综合、多元化研究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了突破性的解释范式。

全书分三编共16章(笔者所读版本为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一编包括前三章,提纲挈领地对作者所采研究方法、所使用档案(及对其评估)、前人成果、研究的主要问题,等等,进行了初步介绍,实为领会本书思想内核的前哨。

作者最主要使用的史料有两类,一为“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上世纪30年代在华北平原33个自然村所进行的人类学调查所得资料;一为清代直隶和山东的刑科题本和宝坻县的户房档案。借助上述第二种档案资料,作者将上世纪30年代人类学调查资料所展示的华北乡村小农经济的特征与趋势,上溯到了清朝初期。《华北》具有浓厚的实证色彩,这不仅表现在研究方法和档案使用上,作者甚至亲自前往华北农村,实地调研过其中两个村庄,与档案资料中述及的人物实地交谈,验证“满铁”调查资料的可靠性。

第二编涵盖第4至第12章,是本书具体展开探讨的主体部分。值得注意,黄老师在研究与写作中,既重视前人的研究,同时也不受“陈说”束缚,带着批判的眼光介绍过前人研究成果;这种批判的眼光闪现于全书各处,而第二编中在提出问题、索解根由过程中,将这些理论置于冀-鲁西北平原村庄的特定环境下,以实证的方法充分求解其是否适用。事实上,作者在多数章节中都对过去的某一研究成果进行过批判式解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独创见解。

第三编包括第13至16章,其中13至15章在前两编研究与铺陈的基础之上,具体分析了从清初到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华北农村内在权力结构与国家政权之间的互动关系。作者指出,伴随农业商业化和农村阶层分化而来的小农半无产化进程,华北的村庄成为半是“紧密内聚的共同体”,半是“松散了的里弄”。直到民国后期,村庄与国家的关系仍处于紧张状态。第16章为“结论”部分,对第一编中提出的考察主题进行了系统的、学理的解答。

《华北》常被看作一本研究近代中国经济史的著作,但实际上这是一本对华北农村进行百科全书式描摹的作品,小农经济、农村社会、帝国主义、世界经济、地方政权、生产关系等方方面面皆有述及。要对本书做出全景式的总结因而有着很大挑战,也容易挂一漏万,有鉴于此,笔者的读书报告将着重于提炼作者在如下几个方面的论说:小农的形象及其特质;华北平原村庄的演进型式;贫农经济(半无产化)发展背景下,村庄的内在权力结构及其与国家政权的互动。

小农:三种面相的结合体

本书的研究方法除了强烈的实证色彩之外,综合分析是另一大特点。作者在考察华北小农经济时,综合了形式主义、实体主义、马克思主义等几种不同学术研究传统,将小农视为一个多种面相的集合体。

作者指出,中国的小农具有三种不同特征:为自家消费生产的单位;有如资本主义企业的追求利润的单位;阶级社会和政权体系下的成员。这三个特征对应着不同的农民学研究传统。“形式经济学”将小农的行为比附于资本主义企业家,或者认为小农的家庭式农场生产并非追求最大利润,而是为了满足家庭的消费需要;“实体经济学”则强调不应将西方传统经济学的模式,应用于非西方的前工业社会,视小农为某种道义共同体成员;马克思主义则将小农置于阶级关系中考察,强调地主和小农生产者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

上述几种农民学研究传统,均强调各自理论视域中一个侧面,排斥其他可能性。黄老师则提出了综合性的区别不同阶层小农的分析研究方法,即区分不同阶层的小农,再综合小农的三个面相,将其视为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其既追求利润最大化,又是一个消费主体,同时还是一个被剥削者。

明清以来人口持续增加,农业商品化日益发展,小农经济内部在发生着社会分化:成功的小农开始雇佣其他小农;下降的小农不得不在打理自己家庭式农场的同时外出佣工。土地匮乏合并廉价劳动力过剩,令小农中的下层生存境遇极为艰难。他们的家庭农场不得不容纳更多劳动力,有些贫农还需外出佣工,这导致农业生产内卷化(边际报酬急剧递减)和劳力不足同时并存。

伴随人口和小农分化的双重压力,一些贫农的农场面积在18世纪以后持续萎缩(不足15亩),以至于力农不足维持生存。这些贫农和雇农只好在兼顾自己家庭式农场的同时,成为经营式农场的雇工。他们无法成为完全脱离自己土地的独立的无产者阶级,而是堕入了半无产化进程。这在很大程度上形塑了华北农村的演变型式。

村庄里的经济图景:内卷化、阶级分化和贫农经济形成

从清初到20世纪30年代,华北平原农村的演变过程中,出现两种重要的现象和趋势:即农业经营内卷化(人均耕地面积少,而代际分家析产则进一步削减了这一原本偏低的数值;人口压力结合耕地不足引发高度集约化生产,具体表现为高土地生产率和低劳动生产率的结合),以及商业性农业发展推动的阶级分化(家庭式农场因耕地不足,不得不冒险大量种植高回报的经济作物,而没有达成平衡合理的种植比例,长期风险导致收益进一步降低,从而让一部分小农陷入贫穷和半无产化)。

这两种趋势可以通过对经营式农场和家庭式农场的比较而清晰呈现。作者对冀-鲁西北平原上的经营式农业和家庭式农业的历史作了比较分析。前者日常经营中会雇佣劳动力,但具体数量可根据实际需求而表现出相当弹性,并可安排均衡的作物组合种植型式。家庭式农场因为无法减少人力,只能采取内卷化经营,且冒险集中种植单一经济作物(比如棉花。作者分析河北小街村的植棉比例发现,54.1%的富农农场植棉程度在“正常”范围,即11%至40%;贫农农场中的12%以全部或极高比例耕地种植棉花)。这导致风险大增、收入降低,长期来看很容易因单一作物歉收而沦为佃农与雇农。

通过对“满铁”人类学实地调查资料分析,作者发现经营式农场的生产力水平和家庭式农场的生产力水平并无本质不同,两种农场无论在亩产量、经济作物所占比例和复种比例、农业资本(畜力、肥料等)使用等方面,都没有表现出明显差异。这表明,经营式农场的运作方式并未带来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质性突破,仍然只是在小农经济的范围内进展。

需要注意的是,贫农农场所遭遇的困难并不仅限于内卷化经营,还存在劳力不足的现象,事实上两者同时存在。一类贫农农场的耕作者,因农场收入无法维持生存,进而外出佣工,但农业劳作具有明显的季节闲忙分布特征,外出佣工可能导致自己农场劳力投入不足,单位面积产量下降。但高度内卷的贫农农场的产量,尽管边际效益递减,总体产量则高于劳力不足的贫农农场,两者合并后的平均产量便能够接近经营式农场的水平。

经典的近代农村演变型式可以英国为范例:小农分化为农业资本家和雇佣劳动力,农业伴随资本主义工业化而实现现代化;在此过程中,小农经济逐步走向全面解体,从而产生完全脱离土地的小农,为资本主义农业、工业发展提供急需的廉价劳动力。

通过比较经营式和家庭式两种农场的生产率,作者发现,不同于西方国家近代农村的演变型式,华北农村在演变过程中没有发展出农场的资本化(每当农场主的土地面积超过100亩到200亩区间,便会通过科举、捐纳等方式追求仕途功名,或者通过放高利贷、经商等方式,转变为地主式经营,因为这样可以获得更高回报),更没有出现大量小农与土地彻底分离而形成的新阶级(因为劳动力过剩和阶级分化,单独经营家庭式农场和外出佣工都不足以维持小农及其家庭的生存,小农必须紧紧抓住两种生计不放)。

如此一来,则一方面经营式农场主和富农因为大量廉价劳动力的存在而没有动力投资于生产革新,一旦农场规模超过100亩到200亩的规模,便转化为地主式经营;另一方面,贫农或雇农如果完全脱离土地成为雇佣劳动力,他们将因无钱娶妻生子而成为自己家族的最后一代,能够成家立业的贫农、雇农就只能紧抓住家庭式农场的工作和成为临时雇工的方式,以艰难维持生计,其结果是在农业商品化发展中分化出的贫农也没有成为全新的无产者。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华北平原自18世纪末以来长期停滞的贫农经济。

此外,作者认为,小农经济的演进早在帝国主义触角伸向中国之前,已经出现了社会分化:成功的小农开始雇佣其他小农,走向经营式农场;下降的小农不得不在经营自己家庭式农场的同时外出佣工。帝国主义入侵中国,并未导致小农的发展和社会分化趋势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而只是加速了这一变迁的进程。

村庄里的权力结构:内向封闭与松散化

为了探讨村庄组织与其社会经济结构之间的关系,作者根据“满铁”调查资料,将这些自然村分为七个类型进行考察。同时利用19世纪宝坻县政府的档案资料,探讨了税收情况和国家对村庄权力的限度。

作者指出,清代华北的村庄,自耕农占据农村主流,这些村庄在政治上和社会关系上,均比过去想象的闭塞。

此前,有许多学者认为,村庄是国家与士绅之间影响力互为消长的场域,但本书则指出,乡村自身事实上也具有内生的权力和政治结构,它与国家、士绅的势力相合作或颉頏,并通过宗族领袖(会首、首事)、乡保、村民间的互动发挥作用,一方面维持日常秩序,另一方面达致国家税收与村庄集体利益的相对平衡。这种村庄自身的权力结构,也会伴随着村庄经济结构的变迁而发生改变。

但在进入20世纪后,伴随农业加速商品化和小农半无产化的发展,村庄的政治经济结构相应出现不同的演变。与此同时,社会日益动荡,国家权力触手也向村庄延伸,征税效率与强度相应增强,为应对这些外来压力,不同的村庄(半无产化的程度不同和村庄内聚力差异),做出了相异的回应。以自耕农为主的村庄,更趋向于内向封闭,甚而为抵抗外来压迫而形成武装共同体;半无产化加剧的村庄,其内部权力结构、社会结构都趋于松散化,村内政权也易于被“土豪恶霸”所侵夺。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旧有的国家、士绅、村庄之间的互动关系难以为继,一套新的国家-社会关系应运而生。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美)黄宗智著,中华书局2000年6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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