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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主吐槽陈凯歌被举报 律师:涉嫌侵犯名誉权

时间:2021-01-07 09:47:24 | 来源:成都商报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邱峻峰

1月6日,有多位up主(指在视频等网站上上传视频、音频文件的人)发文称,自己发布的关于陈凯歌的吐槽视频被陈凯歌举报。很快,#陈凯歌举报吐槽自己的up主#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随后,陈凯歌的律师团队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称,此次投诉事件是律师事务所主动代陈凯歌导演进行的,“该投诉未针对相关网络用户对陈凯歌导演作品的评价内容,而是针对相关网络用户所公然发布的涉嫌对陈凯歌导演人身攻击的言论。截至本声明发布时,陈凯歌导演未进一步委托本律师事务所启动诉讼维权程序。”

多位up主视频被举报

称内容恶意侮辱、诋毁陈凯歌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这群自称被举报的up主中,有知名影视up主“轩邈Elias”。轩邈Elias在b站上有69.1万粉丝,他发布的作品《原形毕露的陈凯歌,一个终极郭敬明》目前显示有147万的播放量。这段12分钟的视频,主要是对《演员请就位2》中陈凯歌的表现的评价,评论的大部分内容比较客观,但也出现了“目中无人”“下作”“一丘之貉”等语言。

而另一位b站up主“小皓嘚啵嘚”发布的《陈凯歌终极大盘点》,则在语言上更为激烈。该视频目前在b站还可以播放,播放量超过了45万。

有up主晒出了自己收到的侵权投诉截图,显示的侵权原因为:“该内容旨在恶意侮辱、诋毁陈凯歌先生,严重损害陈凯歌先生的个人声誉,涉嫌侵犯陈凯歌先生名誉权”。

律师团队:

对人身攻击性言论坚持“零容忍”态度

陈凯歌的律师团队称,陈凯歌作为一名专业导演,接受观众对其作品的一切评价,尤其是针对其作品的批评性言论,不论表达方式系委婉抑或尖锐,陈凯歌导演均持包容态度,但对于超出公众人物容忍义务范畴之人身攻击性言论,陈凯歌导演始终坚持“零容忍”之态度。此外,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此次事件的网络舆情,对继续就此事件发布涉嫌侵犯陈凯歌导演合法权益内容的相关主体,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于此事件,四川简法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胤征表示,视频中指名道姓且带有明显的主观色彩的批评,涉嫌侵犯陈凯歌的名誉权,严重的还有可能构成诽谤罪。此外,该剪辑的视频来源《演员请就位2》节目,如果up主以此视频营利,也涉嫌侵权。

事实上,早在2018年3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就已经下发《进一步规范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秩序》,明确提出“有的节目擅自截取拼接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和网络原创视听节目的片段,或者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以篡改原意、断章取义、恶搞等方式吸引眼球,产生了极坏社会影响。”文件中要求,坚决禁止非法抓取、剪拼改编视听节目的行为。不得擅自对经典文艺作品、广播影视节目、网络原创视听节目作重新剪辑、重新配音、重配字幕,不得截取若干节目片段拼接成新节目播出。

2019年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的官网上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和《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进一步规范短视频传播秩序。文中提到,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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