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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险专属条款来了,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可投附加险

时间:2021-08-05 17:46:43 | 来源:环球网

原标题:新能源车险专属条款来了,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可投附加险

【环球网综合报道】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来了。

8月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专属条款(2021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被保险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特种车。

从保险条款来看,主要分为主险、附加险。主险包括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共三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附加险条款未尽之处,以主险条款为准。

其中,主险规定了新能源汽车损失保险、新能源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新能源汽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等条款。

针对新能源汽车保险人,《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新能源汽车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烧)造成被保险新能源汽车下列设备的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使用包括在行驶、停放、充电及作业过程中。

《征求意见稿》提出,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金额3%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此外,《征求意见稿》列出六条附加险,包括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附加火灾事故限额翻倍险和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

附加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损失补偿险中明确,保险期间内,因发生主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导致全部损失,造成智能辅助驾驶软件无法使用,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本附加险的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在附加新能源汽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中,加入了包括道路救援服务、车辆安全检测、代驾、代为送检等四个独立的特约条款,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特约条款,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特约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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