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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违反承诺减持,药明康德:系个别行为,与上市公司无关

时间:2021-06-12 12:48:05 | 来源:澎湃新闻

原标题:股东违反承诺减持,药明康德:系个别行为,与上市公司无关

6月11日晚间,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药明康德,603259.SH ,2359.HK)发布公告称,于6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上海瀛翊”)《关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其最大股东为泰康保险集团司持有其逾55%的股权,其他股东还包括江苏华泰瑞联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江苏雅文商贸有限公司、嘉兴丹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卫成长(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江苏瑞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瀛翊股权结构图上海瀛翊股权结构图

据药明康德发布的公告,对于此次违法承诺减持的原因,上海瀛翊给出的主要原因是,上海瀛翊减持前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81%,未达总股本的1%,

相关工作人员未能意识到作为委托投票方,上海瀛翊在公司A股上市时已经作出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应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导致了本次违反承诺减持行为。

公告称,上海瀛翊自查确认违反承诺的减持行为后,已立即停止减持行为,并已责令相关人员重新巩固学习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瀛翊所做出的各项承诺,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程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告还提到,上海瀛翊已意识到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其对上市后减持公司股份事项所做之承诺,也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就本次违反承诺的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造成的影响,致以诚恳的歉意。

药明康德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亦提醒相关股东注意违反减持承 诺和规定的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不过,目前,除了停止减持以及致歉,对于此次违反承诺减持可能遭受的法律责任,公告并未提及。有股民表示:“道歉有用的话,还要法律干嘛?”“违法成本太低了”“坐等监管严惩”。

2020年3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施行,大幅提高了证券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其第186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或者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药明康德成立于2000年,2006 年登陆纽交所,2015年完成私有化从美股退市,之后在国内一分为三,包括药明生物、药明康德和和合全药业,其中药明康德于2018年5月A股上市,成为国内CXO领域巨头。

截至6月11日收盘,药明康德报146.02元/股,跌2.52%,市值逾5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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