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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总通报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失职渎职将被问责

时间:2021-05-27 14:48:04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国家防总通报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失职渎职将被问责

图片来源:图虫图片来源:图虫

记者 | 高佳

编辑 | 翟瑞民

2021年5月27日,界面新闻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日前通报了2021年全国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以及大江大河、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主要蓄滞洪区、重点防洪城市、南水北调东线及中线工程沿线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沿海地区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名单。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为一般到偏差,旱涝并重,区域性、阶段性旱涝灾害明显,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

夏季主要多雨区在我国北方,黄河上中游、海河流域局部、松花江流域、珠江流域东部可能有较重汛情;新疆大部、长江中游降水可能偏少,易出现阶段性旱情;全年登陆我国的台风个数偏多。

国家防总要求各级行政责任人做好高水位运行的水库水电站、河道堤防巡查防守,紧盯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点,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日前,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就行政责任人职责等问题回答了媒体提问。

根据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国家防总多次修订和完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目前行政首长防汛抗旱的职责具体包括,根据本地区汛情、旱情、台风特点,提前安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和措施,加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能力和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建设。

根据汛情发展和预测组织指挥当地相关部门、单位、团体、干部等参加工程巡查防守、抢险救援、后勤保障等抗洪抢险行动。根据旱情发展和预测组织指挥当地引水、输水、调水、运水、打井、人工增雨等抗旱减灾行动。

根据台风发展和预测组织指挥当地做好船只回港避风、海上作业人员上岸、危险区人员转移避险等防风减灾及次生灾害防范工作,做好无动力船只、沿海及海岛交通设施、旅游景点等安全管理工作。

洪涝、干旱与台风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各方力量迅速开展救灾,保障好灾区群众生活,做好卫生防疫,尽快恢复生产,确保社会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规定,在防汛方面,如有拒不执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或者拒不执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防汛调度方案或者防汛抢险指令的;玩忽职守,或者在防汛抢险的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非法扒口决堤或者开闸的;挪用、盗窃、贪污防汛救灾钱款或者物资的;阻碍防汛指挥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或其他危害防汛抢险工作的行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将予以不同程度的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抗旱方面,如有拒不承担抗旱救灾任务的;擅自向社会发布抗旱信息的;虚报、瞒报旱情、灾情的;拒不执行抗旱预案或者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实施方案的;旱情解除后,拒不拆除临时取水和截水设施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其他行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将予以不同程度的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留、挤占、挪用、私分抗旱经费的,依照有关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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