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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易场所特定品种交易管理试行规定》出台

时间:2021-01-07 11:45:38 | 来源:界面新闻

原标题:《非居民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易场所特定品种交易管理试行规定》出台

1月6日,海南省金融监管局印发《非居民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易场所特定品种交易管理的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试行规定》”),进一步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的“支持海南在优化升级现有交易场所的前提下,推进产权交易场所建设,研究允许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

《试行规定》中明确,非居民是指居民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居民是指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定义的中国居民。

《试行规定》共33条,明确了非居民参与交易的品种范围,列示了各参与者的条件与权责,规定了非居民参与交易的基本规则及监督管理要求,从整体上规范了非居民参与特定品种交易的行为,为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例如交易场所开展特定品种交易业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制定特定品种交易相关业务规则,组织交易交收并进行自律管理;按规定履行交易者适当性管理职责;对交易者及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监管建立相应的风险防控制度,对特定品种的交易及交收进行实时监控,防范市场风险;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非居民参与交易业务先行先试;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海南省金融监管局称,在当前形势下,《试行规定》的印发意义重大:一是承担着交易场所发展的新使命。中央支持海南探索非居民按照规定参与交易和进行资金结算,为海南交易场所开辟了新的发展道路。二是打造更加健全的监管架构。针对非居民参与的各环节,《试行规定》确保监管主体各司其职,确保监管方式实时可控,确保监管对象有序发展。三是探索制度集成创新。非居民参与地方交易场所和进行资金结算在国内尚属首例,海南省金融监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力争蹚出一条经验可复制、模式可推广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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